台湾当局就大陆配偶赴台增加面谈机制,至于面谈如何进行,就是在入境时的机场或港口接受面谈,而台湾配偶也要同时到场接受面谈过程。
通过面谈后,“境管局”会把入出境许可证停留效期改为6 个月,并加盖面谈通过章戳,此外,大陆配偶入境时应备有回程机票,但曾赴台通过面谈是再次入境者可以免备回程机票。
面谈后,要带着海基会证实过的结婚公证书一份,大陆结婚证,身分证,户口名簿及印章,到台湾地区“户政事务所”办理结婚登记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台湾户籍数据配偶栏注记大陆配偶姓名,但此时大陆配偶仍不能申请中国民国身分证!
祝一切顺利!